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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药品的不良反应

2001-04-17 来源:生活时报 王民让 我有话说

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即使是比较安全的非处方药也是如此,它有防病治病的作用,也有不利于人体的不良反应。常见的不良反应有以下几种:

药物的副作用药品在规定常用剂量使用时出现的与防病治病目的无关的作用,这里强调应用“目的”,因为一种药物往往有多种作用,目的不同,其他作用就成为副作用了。如阿托品用于治疗胃痛时,常出现口干,心跳加快等副作用。如用于治疗有机磷农药中毒,则其口干、心跳加快等副作用又成为治疗作用了。又如阿司匹林,口服易致胃溃疡,甚至可致出血,这是其副作用,但将其用于预防心肌梗死(尤其是二级预防),这个副作用又成为治疗作用了。

药物的过敏反应过敏反应又称变态反应,是少数具有特异体质的患者对某些药物产生的异常反应,如口服阿司匹林,大多数人无异常反应,但少数人会发生皮疹、发热、皮炎、哮喘、白细胞减少,严重者可产生过敏性休克。个别药物可通过皮肤过敏试验减少过敏反应的发生,绝大多数药物都要提高警惕,尤其是对多种药物、食物有过敏反应者。

药物继发感染或二重感染主要表现在长期、大剂量使用广谱抗菌药,敏感的细菌被杀灭了,不敏感的细菌、真菌大量繁殖,从而引起新感染。如霉菌引起的鹅口疮,葡萄球菌引起的肠炎等。正因为如此,在遴选非处方药时,全身用的大量抗生素和合成抗菌药是不能入选的。当然也与防止产生耐药菌有密切关系。

毒性作用药物在常用剂量时,不会产生毒性反应,只有在过量、过久使用方可产生,如对乙酰氨基酚的肾毒性;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等的肾毒性,各种抗肿瘤药的心脏毒性等。因此,必须按照说明书使用非处方药。

致畸作用:不少药物对胎儿的影响已被肯定,所以优生优育必须慎用药物,尤其是妊娠初期3个月内显得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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